汽車制動系是用于使行駛中的汽車減速或停車,使下坡行駛的汽車的車速保持穩定以及使已停駛的汽車在原地(包括在斜坡上)駐留不動的機構。
手動調節制動器汽車制動系直接影響著汽車行駛的安全性和停車的可靠性。
汽車制動系至少應有兩套獨立的制動裝置,即行車制動裝置和駐車制動裝置。行車制動裝置用于使行駛中的汽車強制減速或停車,并使汽車下短坡時保持的適當穩定車速。其驅動機構常采用雙回路或多回路結構,以保證其工作可靠。
手動調節制動器汽車制動系統必須具備如下功能:
1.在汽車行駛過程中能以適當的減速度使車降速到所需值,甚至停車;
2.使汽車在下坡行駛時保持穩定的速度;
3.使汽車可靠在原地(包括斜坡)停駐;
4.應能適應有關標準和法規的規定;
5.具有足夠的制動效能,包括行車制動效能和駐車制動效能;
6.制動效能的熱穩定性好;
7.制動效能的水穩定性好;
8.制動時汽車操縱穩定性好;
9.制動踏板和手柄的位置和行程應符合人—機工程學要求;
10.作用滯后的時間要盡可能短;
11.制動時不能產生噪聲和振動;
12.與懸架、轉向裝置不產生運動干涉,在車輪跳動或汽車轉向時不會引起自行制動;
13.能全天侯使用;
14.手動調節制動器制動系機件的使用壽命長;對摩擦材料的選擇也應考慮到環保要求,應力求減小制動時飛散到大氣中的有害人體的石棉纖維。